首页 > 经典案例 > 案例集锦

刘某某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表时间:2007-11-19 16:39:44


  刘某某驾驶“摩的”将行人杨某某撞伤并弃车逃逸,伤者经抢救无效在事发后11天死亡。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严惩,建议判刑10年。我所张庆华律师作为辩护人,向法庭进出“杨某某的死亡时间已经超出了国家有关机关对交通事故死亡的时间界定”这一全新的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从轻判处被告刘某某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