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近期,许多企业陆续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要求企业根据去年上报的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进行社保缴纳,有的直接要求100%足额缴纳,有的要求按照80%缴纳。不论是按照100%还是80%缴纳,对于当前民营企业的现状来说,都是巨大的成本支出。在当前经济下行没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许多民营企业按照60%缴纳都已经十分困难了,如果一下按照100%缴纳社保,在不改变目前的工资结构或者不下调薪酬的情况下,90%以上的企业都无法承受。但企业要生存,更要发展,合规又是必由之路,我们只能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去寻求方法,去破解当前的难题。我把十多年对劳动用工领域以及社保的研究成果,结合司法实践,总结了20余个社保优化方案,贡献给广大企业,希望对企业在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又不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从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编者:孙远强律师
首先,我们应当弄明白,企业为什么需要缴纳社保?他的根源是来自什么?社保的根源在于产生了薪酬,而薪酬的根源又在于有用工,而企业之所以要用工,其用工的根源在于有业务需要完成。那么,社保优化方案就要从减少业务、减少用工、减少薪酬等方面着手,总体思路是:降低缴费基数+剥离业务+减少合同工+增加灵活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社保补贴+民事合同。具体方案如下:
降低社保成本的第一大手段----减少缴费基数,具体方法如下:
01 降低新员工起薪当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将新员工第一个月的工资与后面的工资差别对待,然后在第二个月或者后续的工资中予以补偿,如此,可以降低第一年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02 次年发放年终奖或者13薪,降低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将年终奖、十三薪等奖励延迟到次年春节前发放,如此,可以降低第二年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03 采取向职工借款支付利息的方法支付部分工资:法律并不禁止企业向员工借款。比如企业向员工借款20万,按照年利息15%计算,可以降低30000元工资总额,从而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当然,这种方式只适合小微企业以及企业及负责人信誉良好且企业经营没有大的负债的企业。
04 优化工资:工资结构化, 即改变原来的工资结构,将工资总额撤分为工资+非工资性质的收入。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并不是所有的收入都是工资性收入,比如: 值班费、区域工作津贴、服务年限奖金、误餐补助、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等
05 优化工资:工资福利化。可以将部分工资转变为福利待遇,员工福利收入不纳入社保缴纳的计算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06 优化工资:工资转换化。可以将部分工资转变为员工离职的补偿---违法的赔偿—借款坏账处理,从而降低员工的工资收入。
07 一分为二法,通过关联企业支付部分工资:比如,A员工在B公司的工资数额每月10000元,现在A公司在C地设立一个关联企业D公司,并且由D公司为该员工以每月工资5000元缴纳社保费。则A员工无法在B公司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自然就降低了社保成本。
08 利用社保哇地:中国地大物博,社保政策并不是全国完全一样,有的地方的社保缴费税率就要抵一些,有的差距还比较大。我们可以将部分员工的劳动关系办在社保哇地,从而节约社保缴纳成本。比如:在B地注册成立公司(壳公司),实际是A地公司的关联企业,由B地公司跟绝大多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发放工资,A地公司和B地公司签订《人员借调协议》,解决A地公司怎么使用B地公司员工的问题。
09 采取借调、指派的方式将工资拆分,降低社保缴纳基数:《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74.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降低社保成本第二大手段:减少劳动合同用工,增加灵活用工。具体方法如下:
10 聘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工作。这类人员与公司建立的只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可以依法不缴纳社保。
11 招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此类人员目前也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依法不缴纳社保。人社部等五部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超龄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12 招聘勤工助学、顶岗实习、见习生、毕业实习、就业实习人员;这类人员一般视为不具有劳动合同的主体要素,按照劳务合同对待,无需缴纳社保。
13 招聘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放长假人员: 这类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的规定,虽然这类人员仍然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由于大多是在原单位购买了社保,所以,这类人员可以不缴纳社保,可以免除缴纳社保义务!
14 使用劳务派遣用工,降低企业缴纳社保成本。
15 裁员+加薪:比如裁掉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员工,工作量分配给留下来的在职员工,同时给在职员工加薪20%,可以节省10%--30%的用工成本。
降低社保成本第三大手段:剥离业务,将劳动关系变民事合同关系或者合作关系。
16 剥离业务,将劳动关系变民事合同关系或者承揽关系。将劳务、业务进行外包:比如,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这些业务均可以通过承揽合同转包出去,从而减少劳动用工,进而减少社保缴纳。
17 将劳动关系变代理关系:此方法适用于保险公司和公司聘请法务的运用场景。《保险法》第126条 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8 通过内部承包—组织裂变,把“大”变“小”方式降低社保缴纳:比如通过,设立N个个体工商户或者转变成成本的报销项目,将企业高管、技术人员等剥离出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方式降低社保缴。
降低社保成本第四大手段:采取非全日制用工
19 采取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企业非常好的一种用工形式,也是降低企业社保缴纳的一种很好的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优势:
(1)、可以不购买社保:《社会保险法》第60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3)、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4)、不支付经济补偿;
(5)、没有其他相关待遇。
非全日制用工的适用范围-----法律上对行业没有限制。行业范围:宾馆、饭店餐饮、保安、物业、连锁经营等服务性行业更适合。岗位范围:财务、保洁、保安、服务员、管理、技术、装卸等辅助性岗位操作更容易。
应当说,非全日制用工是非常好的一种用工形式,企业不仅可以不缴纳社保,还节约许多其他员工成本,但许多企业没有很好的运用这一用工形式。
降低社保成本的第五大手段----全员降薪
20 在不增加企业管理成本的情况下,采取全员降薪,分二步或者三步进行:第一次降一部分,第二次降一部分,第三次降一部分,通过三次完成降薪目的。建议企业分几个不同薪酬的档次进行降薪调整,将降下来的薪酬用于企业缴纳社保,最后达到100%足额缴纳。注意,企业降薪一定要按照程序进行,否则会被认定为违法降薪。全员调薪程序:拟定降薪草案---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再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后用人单位作出决定----进行公示---实施降薪。
编者:孙远强律师
孙律师公司法律风控系列问题解析(48)

孙远强
全国优秀律师
孙远强律师及团队介绍:
孙远强系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注于公司法律服务17年!先后被评选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党员律师标兵、重庆市最佳常年顾问律师、重庆仲裁员、九龙坡区人大代表等;孙律师带领的法律顾问团队先后担任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辉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多家政府机关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还先后担任众多商协会的副会长、理事、法律顾问等职务。孙律师团队致力于公司全生命周期法律风控的研究与服务,先后为10000多家企业开展了劳动用工、合同风控、股权架构、章程设计、投融资并购风控等100多场公司法律风控系列讲座,受到企业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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